close







生平第一次上簡易法庭,


不為別的,


只為了去研習「與民有約暨法律宣導」,


為本想說又是一場司空見慣的無聊會議,


一群長官在上面講得口沫橫飛,


台下早睡成一片;


 


起先是為了找簡易法庭遍尋不著,


再度打電話確認,


原來是與一般法院的地點不太一樣,


它地處民宅區,


也難怪很不容易發現它的位置。


 


會開始了,


院長開場白先簡介一下與會人員及此次的重點,


 



 


接著主任說話,



 


接下來是一位法官致詞,


但惠竟然忘了拍他,


可見他講的多好啊~~


再來是政風室主任。



 


 


並且還附送一本小六法,


真開心!!



 


會後的提問時間,


院長、主任、法官都非常專業的回答,


會場氣氛熱絡,


很難得的開會上、下融洽成一片,



 


回程時再回眸一看,


哇~~


它們的園區真是大啊~~


設備又好,


但沒辦法,


在憲法增修條文裏有增列司法預算獨立條款,


經費充裕的情況下,


設備自然給它豐富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al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