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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第一次上簡易法庭,
不為別的,
只為了去研習「與民有約暨法律宣導」,
為本想說又是一場司空見慣的無聊會議,
一群長官在上面講得口沫橫飛,
台下早睡成一片;
起先是為了找簡易法庭遍尋不著,
再度打電話確認,
原來是與一般法院的地點不太一樣,
它地處民宅區,
也難怪很不容易發現它的位置。
會開始了,
院長開場白先簡介一下與會人員及此次的重點,
接著主任說話,
接下來是一位法官致詞,
但惠竟然忘了拍他,
可見他講的多好啊~~
再來是政風室主任。
並且還附送一本小六法,
真開心!!
會後的提問時間,
院長、主任、法官都非常專業的回答,
會場氣氛熱絡,
很難得的開會上、下融洽成一片,
回程時再回眸一看,
哇~~
它們的園區真是大啊~~
設備又好,
但沒辦法,
在憲法增修條文裏有增列司法預算獨立條款,
經費充裕的情況下,
設備自然給它豐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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